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
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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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府发〔202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平安自贡建设、法治自贡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树立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明登海等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自贡。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名单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名单
(3名)
(3名)
明登海 自贡市沿滩区富全镇舒安村村民
冯 铃 自贡市明瑞少儿篮球公司教练
刘伯松 自贡市荣县度佳镇白坡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