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服务资讯>政策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2- 01 16: 25浏览次数: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府办发〔2023〕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28号文印发)精神,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结合自贡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科普格局,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3%,全市各区县、各人群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普供给侧改革取得新成效,科学精神广泛弘扬,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到203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2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明显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二、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打造“盐都小科学家”品牌。
  1.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加强合作,积极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将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检测评估。(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丰富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规划馆、科普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以及“天府科技云”“科普中国”等网络平台开展各类学习实践和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科技节”“科技活动周”“院士(专家)进校园”“青少年科学素质大赛”“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科普活动。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学探究研学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建立科学、多元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育机制,实施“盐都小科学家”培育工程,加强对具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的甄别和培养。优化自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自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等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县(区)长奖。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在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数字技术等领域开发特色科技教育项目。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赛事活动,探索建立“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组织。(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不断提升乡村科技教师能力水平。推进科技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不断促进科技类教师专业化发展。探索开展全市科技类教师技能大赛,鼓励骨干科技教师参加省级及全国性的学习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打造“盐都科普惠农”品牌。
  5.树立科学理性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爱国卫生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防范邪教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浓厚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统筹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培训,持续开展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加强农村乡土人才培育,提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壮大乡村振兴本土人才、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科技特派员等队伍。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增强科技振兴乡村作用。依托科技小院、专家工作站、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强化科技赋能,帮助农民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大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撑产业的专业指导。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各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动农业产业长远发展,打造“盐都科普惠农”品牌,增强科技助推乡村振兴作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打造“盐都工匠”品牌。
  8.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教。开展最美职工、巾帼建功、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选推荐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多层次、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支持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建设创新工作室,发现、培育高技能人才。持续开展“盐都工匠”评选。(责任单位: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者专业技能。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参加高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或讲座,加强企业家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支持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科普活动,成为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责任单位: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委统战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打造“盐都银龄科普讲师团”品牌。
  12.开展智慧助老服务。围绕老年人生活需求,依托老年大学、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鼓励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使用教学体验馆(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知识,提升老年人获取信息、识别信息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加大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传播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开展银龄科普服务。积极发挥老年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组织作用,开发退休科技工作者、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老年人力资源,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打造“盐都银龄科普讲师团”品牌。(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打造“盐都机关科普讲坛”品牌。
  15.认真落实科学素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把握科学发展规律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大力开展干部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打造“盐都机关科普讲坛”品牌。(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7.统筹规划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落实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加快构建科普场馆体系。推动各类科普场馆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主题科普馆建设与管理。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公益性特色科普场馆。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机构建设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常态化承接科普教育活动。挖掘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谋划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打造一批有自贡特色的科普基地。(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9.加强社区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智能健身房等设施,打造安全科普社区、健康科普社区、智慧科普社区、绿色生态科普社区、气象科普社区、防灾减灾科普社区等特色科普社区,提高居民科普体验的便利性。(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20.强化政府主导科普事业发展机制。将科普事业发展统筹纳入科技创新规划,对符合条件、主动开展科普工作的主体按规定落实相应的资金扶持。推动运用财政资金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馆、产品展示中心,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支持公共财政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参与科普成效展示,提高科普资源质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构建社会参与科普事业发展机制。支持科技企业以展览展示、科普表演、科教活动、科学实验、创新体验等形式,开展企业特色主题科普活动,在社区、商城设置科普体验点,推动科技成果、科技产品等科技资源科普化。(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构建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研工作与科普工作深度融合,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全市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23.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技能培训等服务活动,把科学元素融入群众吃、穿、住、行、医等日常生活,增进公众对科技知识的了解。引导公众依托“天府科技云”智能云平台获取权威科普信息。(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4.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动员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作为基层科普重要力量。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成为科普传播员,夯实基层科普工作力量,大力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5.开展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公共卫生、健康生活、防范邪教、防诈反诈、国家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疫情、地震、洪水、泥石流、燃气、交通、医药、膳食等方面安全健康知识的科普。建立定期演练机制,提升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实战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26.强化科普信息平台应用。依托“科普中国”“天府科技云”等平台,吸引广大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学(协)会等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与分享。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打造优质线上科普品牌,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学校、社区、农村传播,逐步形成智慧科普传播体系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7.加强数字化科普作品创作。结合自贡文旅和科创特色元素,聚焦科普影视、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创领域,通过作品征集、评奖、向上级组织推送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和宣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产品的生产创作,大力助推全市科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28.强化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典型事迹、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发挥科技工作者科普主力军作用,以专业特长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主动、及时、准确的对各类谣言发声回应,引导公众相信科学、抵制谣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9.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在各自领域建立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人才的培养,开展科学技术教育、新媒体科普传播能力提升等课程培训。(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0.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大专院校师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从事科普志愿服务。规范科普志愿者管理和服务,加强对科普志愿者服务的激励保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实施科学素质开放合作工程。
  31.拓展对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积极推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科学教育、传播、普及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搭建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平台,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市创业就业。鼓励学校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2.丰富对外交流合作内容。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聚焦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公共卫生、大数据、人工智能、城乡建设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学(协)会牵头或参与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主动服务和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协调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市、县级科协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制度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及《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协,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导向,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活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