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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自贡市自流井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12- 08 15: 22浏览次数:

来源: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有效规范社会力量参与自流井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27号)《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牵头编制了《自贡市自流井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813-8255276。
  电子邮箱:380495601@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小桥井社区高坪地3号,邮编:6430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3日。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自贡市自流井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